近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依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绿色石化园区评价通则》和正在编制的行业标准《绿色化工园区评价导则》,建立健全绿色化工园区评分评价体系,全面深入开展了绿色化工园区的评价工作。以此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健全石化产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加快绿色化工园区标准制定与实施。

这一次绿色工业园区的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从规范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生态环保和绿色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评价,评价指标经行业内专家多轮讨论,涉及到6个方面的54个指标,旨在全方位的对化工园区的绿色发展进行评价。

11月14日,在“2019中国化工园区可持续发展大会”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挺公布了6家“2019年绿色化工园区”和6家名单,“2019年绿色化工园区(创建单位)”名单它们是:

“2019年绿色化工园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化学工业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

聊城化工产业园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

  

“2019年绿色化工园区(创建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宁波大榭开发区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

10月31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园区委”)组织专家对上述36家园区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和现场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我们建议选取综合评分排名靠前且在整体发展与绿色管理方面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6家园区列为“2019年绿色化工园区”。排名靠前且园区在规范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绩效、绿色管理表现突出的6家园区列为“2019年绿色化工园区(创建单位)”,创建期一年。一年内,园区委将组织专家对上述6家园区的绿色管理与生态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园区做好绿色管理提升工作,如果上述园区在创建期内绿色管理与生态化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且未发生相关环境与安全事件,经专家评议,将优先列入下一年“绿色化工园区”名录。如果未能通过专家评议,则再给予该园区一年创建期,创建期满仍未能通过专家评议将取消其创建资格。

以后,园区委将按照此原则,继续每年组织“绿色化工园区”申报、评审工作,对其中评选出的标杆园区直接列入“绿色化工园区”名录,对其中各项评选成绩较好,且具有提升价值的园区列为“绿色化工园区(创建单位)”,实现滚动提升,引领全国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