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传音控股发布公告,披露涉及华为诉讼相关事宜,传音控股称,目前案件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涉案金额为2000万元。

 

传音控股公告中称,若败诉,本公司将无法使用侵权图片,并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鉴于公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传音控股于2019年9月29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华为起诉传音控股及其几家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截至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原告华为称其是“珍珠极光Pearl主题壁纸”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人,原告诉称被告传音将原告“珍珠极光Pearl主题壁纸”美术作品仅简单调整色彩纯度后持续用在被告开发的HiOS4.1和HiOS5.0系统预置壁纸中,并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该壁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利。

 

传音公告称,本次诉讼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本次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比例为0.1889%,占公司2019年1-6月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为0.1904%。

 

传音称,若经法院判决认定本公司构成侵权,本公司将采取使用其他图片替代涉嫌侵权图片作为预置壁纸,图片替换后预计不会影响公司上述型号手机产品的正常销售。

 

传音称,因本次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且公司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本公司认为,上述诉讼案件不会对本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原告华为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

 

1.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许诺销售预置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的产品;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许诺销售在包装上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的产品;立即停止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立即停止复制、分发、修改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的行为等。

 

2.判令六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00万元。

 

3.判令六被告就其侵权事实在其官方网站向原告公开致歉。

 

4.判令六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