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和讯网曾发文《金龙机电遭遇“至暗时刻”再收关注函,控股股东股权被多次拍卖、高比例质押且冻结超99%,还面临暂停上市风险》一文详细论述了金龙机电当下面临的“多事之秋”。


双11当天,深交所对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下发关注函。11月15日,金龙机电回复了关注函。回复函中称,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及其关联方与北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国信”)、万跃萍等于2019年3月签署的《金龙集团及其关联主体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对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影响,公司直至2019年11月8日才对外披露《终止协议》签署事宜及其中重要内容。


深交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11月27日,“多事之秋”的金龙机电收到了深交所的问询函。



深交所要求披露与汉邦国信终止重组协议的具体细节,并说明未及时披露终止协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故意隐瞒。


具体来看:


1.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终止协议》的签订过程及背景,充分、完整披露协议中影响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所有条款。


2.金龙机电称,因相关当事人未向公司提供《终止协议》的书面文件,故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补充说明 2019 年 3 月相关当事人未及时向公司提供《终止协议》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向相关当事人问询或函证是否存在相关协议事项,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相关当事人是否曾以其他方式告知公司;在未获取书面文件之前,公司是否已实质知悉《终止协议》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如是,请说明未及时予以披露的原因及合理性。


3.金龙机电2019年3月25日披露公告称,金绍平已将金龙集团51%股权质押给汉邦国信、万跃萍,并将有关投票权一并进行委托。该事项系相关当事人依据 2019 年 3 月签署的《终止协议》作出的安排。请详细说明公司披露上述公告时是否向相关当事人问询或函证是否存在相关协议事项。


4.金龙机电司 2019 年 10 月 29 日披露公告称,金绍平持有的金龙集团 51%股权解除质押、终止投票权委托事项不是万跃萍、汉邦国信对其债权及对应权利的放弃。请详细说明你公司披露上述公告时未明确上述“对应权利”具体内容及其依据的原因,是否存在故意隐瞒,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尽到勤勉、尽责义务。


业绩连续亏损,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梳理公司历史财务数据看,公司2017年、2018年的净利润为负值。2018年,金龙机电亏损24亿元,其中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亏损4.83亿元。2019年上半年金龙机电亏损2898.4万元,今年前三季度金龙机电亏损4016.88万元。



11月18日,金龙机电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则公司会因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项“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的情形,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控股股东股权高比例质押,且大部分已被冻结


公告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大比例被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几乎已经是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全部。



子公司被列环境违法“黑名单”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上个月发布2019年第一批东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82家企业进入“黑名单”。


梳理82家企业,发现A股上市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位列“黑名单”之列。


东环罚字〔2018〕1244号文件显示,2018年5月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废水收集池溢出生产废水到污泥压滤车间地面,经压滤车间地面溢流至旁边雨水井再排出厂外雨水道,规避环境监管。


金龙机电可谓是风波不宁,去年8月金龙集团曾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前期出现债务危机。业绩也不如预期连续亏损直到2019年前三季度没能扭转亏损的局面,多次提示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另外,9月的时候,金龙机电公告称,获悉董事、副总经理戚一统被乐清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为此,公司书面函询乐清市公安局了解戚一统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原因,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乐清市公安局的书面回函。


来源:和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