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下,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的打击日渐升级,康得新又成了一例典型。近日,曾财务造假虚增利润119亿元震惊市场的*ST康得,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了。



6月10日晚间,*ST康得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控人钟玉、董事纪福星、监事周桂芬于6月9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钟玉、纪福星、周桂芬立案调查。同时,康得集团也被立案调查。


记者注意到,这是证监会跨市场执法首个案例,也是*ST康得第三次被立案调查。2019年12月16日,公司实控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执行逮捕。


*ST康得被第三次立案调查 实控人已终身禁入


*ST康得即康得新,2018年10月,*ST康得及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实控人钟玉、股东中泰创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2019年1月,康得新账面有150亿元现金,其中有122亿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却付不出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之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回应称,“该账户余额为0元”。


此事震惊A股市场,曾经白马股光环的康得新一朝败退。2019年1月22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算上本次证监会因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康得新立案调查,公司已经第三次被立案调查。


在之前的调查中,*ST康得、实际控制人钟玉等目前已经受到了证监会的严厉处罚,并收获了极其严厉的措辞。


2019年7月5日,证监会表示,经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此外,康得新还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以及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违法行为。“康得新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已经向涉案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康得新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当天,*ST康得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证监会曾提及债市发行三大“毒瘤”


但监管层对*ST康得造假恶劣行径的查处依然未曾松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证监会对*ST康得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是2018年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后,证监会跨市场执法的首单。


根据《意见》,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按现行职责分工做好债券市场行政监管,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发现涉及债券违法活动的线索,及时移送证监会;《意见》明确了证监会依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违法行为开展统一的执法工作;确立了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协同配合做好债券市场统一执法的协作机制。


2018年12月3日,证监会发布新闻稿,当年查办债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6起,涉及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行为,并指出了债券发行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债券发行人粉饰业绩,制作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发行核准。二是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隐瞒重大担保事项或者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三是出于非法目的,人为制造虚假交易,干扰债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相关案件显示,债券违法违规行为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损害债券市场信用基础,进一步加强债券执法工作,有效查处债券违法违规行为,是促进我国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公开信息显示,康得新曾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过多笔债券,尤以银行间市场债券居多,品种涵盖了超短融、短融、中票、定向工具等几种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的债务融资工具。


从2019年1月到7月,康得新发行的4支债券相继发生违约,均为超短融和中票等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


*ST康得尚未正式披露2019年年报,其预约披露时间为6月30日。根据公司2月27日晚间披露的业绩快报,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59亿元,同期下降84.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8.10亿元,同比大降2169.75%。公司表示,亏损主要两方面原因导致,一是报告期内,受债务危机影响及市场环境及融资环境变化,公司流动性紧张,市场信心不足,开工率不足,盈利能力不足,且公司债务利息成本高企,致使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大额亏损;二是因债务危机的连锁反应引发公司大额的债务担保损失、金融资产投资损失及减值损失等非经营性损失。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