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周四发布了2019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其中,原中兴工程师黄某瑜、王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是国内首宗涉及5G技术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据了解,涉案人黄某瑜自2002年至2017年1月期间就职于中兴通讯公司,曾担任过射频工程师、无线架构师等职务。另一名涉案人王某则在2008年4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就职于中兴通讯公司西安研究所,担任过RRU部门研发工程师等职务。


该起案件可以追溯到6年前。



▍泄密工程师分工明确,牟利235万元


2014年年中,黄某瑜接受了某研究所5G有源天线原型机的技术外包项目。黄某瑜将项目挂靠在深圳森博兴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述研究所先后签订了4份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35万元。


随后,黄某瑜将该项目交给王某负责技术落地,研发完成后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向研究所交付了一台5G有源天线原型机和相关技术文档,并在2015年到2017年期间,分5次收取了235万元。


经鉴定,王某交付和发送的技术文档,与中兴通讯公司的《有源天线接收链路指标分解-LTE FDD》文档具有同一性,王某通过电子邮箱向已离职人员雷红发送的“逻辑.7z”技术文档与中兴通讯公司的《3228 FGPA设计方案A》文档具有同一性。


《3228 FGPA设计方案A》和《有源天线接收链路指标分解-LTE FDD》文档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


根据两人当时就职的中兴通讯制定的《公司业务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等多个保密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信息安全承诺书》,对文档进行集中加密存储等方式,对公司上述技术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


中兴通讯公司上述技术信息已应用在R8862、R8862A等RRU产品的设计与研发中,产品已商用并在海内外销售,能够给中兴通讯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经评估,上述文档商业秘密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30万元。


尽管黄某瑜和王某已经分别于2016年10月和2017年1月前后脚离开中兴通讯,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于在2019年年中,两人被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同年12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瑜、王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两被告人认罪认罚,均未上诉,也为国内首宗涉及5G技术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拉下了帷幕...


▍中兴通讯:选择原谅


据检察官介绍,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了解到黄某瑜在中兴通讯公司工作10余年,系公司通讯技术领域的专家级人才,其在2016年离职,创立深圳希某某田公司进行无人机图像传输技术自主研发,公司拥有多个发明专利,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因涉本案导致公司经营困难。


不过中兴通讯反馈,黄某瑜在工作期间为公司作出了很大贡献,离职创业后没有使用到中兴公司的技术,只要黄某瑜认罪悔罪并赔偿损失,公司愿意对其谅解。


经过释法说理,最终两被告人赔偿了中兴通讯公司损失,并取得谅解。检察机关及时建议侦查机关对两名被告人改变强制措施,深圳希某某田公司得以继续经营,有效避免了“案件办了,企业垮了”。


据德国专利数据库公司IPLytics在2019年公布的数据,5G标准必要专利申请数量上,亚洲拥有的专利数量高达54%,而中国占比达到34%,是现有4G标准的1.5倍以上。华为高居榜首占据15%,爱立信位居第二,韩国三星、LG分列第三、第四名,中兴排名第五,中国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CATT)排名第九。


▍首尔半导体:侵权0容忍


事实上,类似案件并不鲜见,上个月曾有关于韩国最大的LED制造商 ——首尔半导体公司前雇员贩卖关键LED技术机密获刑的消息。不过,首尔半导体对于侵犯其专利技术的公司或个人的态度没有中兴通讯那么仁慈。


首尔半导体在去年9月就曾指控中国台湾竞争对手——亿光电子(Everlight Electronics)通过三名雇员非法取得其LED技术。在此之前,首尔半导体已经向亿光提出4次侵权诉讼。


2019年9月,首尔半导体表示,韩国京畿道南部地方警察厅国际犯罪第4调查组预计将拘留3人:前常务“A”,雇员“B”和“C”。前述3人涉嫌向亿光电子泄露首尔半导体耗资5,600亿韩元、历时7年开发的汽车LED技术。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的两年间,首尔半导体已经在包括美国、中国、日本和欧洲在内的国家及地区参与了32起专利诉讼。